甲与乙于2008年8月8日登记结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欲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时发生了争议,下列财产
A.甲婚前继承并在婚后共同使用的汽车
B.甲于2009年春节期间投注彩票所得的中奖资金20万元
C.乙用父母赠与自己的资金一次性付款购置的婚房
D.乙的朋友于2008年7月为祝贺乙结婚而赠与乙的字画
A.甲婚前继承并在婚后共同使用的汽车
B.甲于2009年春节期间投注彩票所得的中奖资金20万元
C.乙用父母赠与自己的资金一次性付款购置的婚房
D.乙的朋友于2008年7月为祝贺乙结婚而赠与乙的字画
甲(女)与乙(男)于2003年11月结婚,生有两个孩子,自2005年起,甲有精神失常表现。2005年12月1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2008年2月又住进县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9年1月17日,甲与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了适当处理。甲乙所属的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甲和乙发了离婚证。后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该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颁给其离婚证的行为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问: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5分)
A.8月1日
B.8月2日
C.8月8日
D.8月10日
A.8月1日
B.8月2日
C.8月8日
D.8月10日
A.399600
B.399567
C.399333
D.400000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C.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D.公告甲的申请
A.125
B.33.75
C.250
D.187.5
A.乙75万元、丙75万元
B.乙100万元、丙50万元
C.丙100万元、乙50万元
D.丙80万元、乙70万元
甲(女)与乙(男)于1994年11月结婚,生有两个孩子,自1996年起,甲开始有精神失常表现。1996年12月1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1999年2月又住进县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0年1月17日,甲与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了适当处理。甲乙所属的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甲和乙发了离婚证。后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该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颁给其离婚证的行为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问:
(1)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
(2)对离婚登记不服,能否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