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英语四级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如图是足球运动员踢足球时的情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球被脚踢出去,说明只有球才受到力的作用

B.脚踢球使球飞出去,说明力是使物体运动的原因

C.足球在空中飞行过程中,运动状态一定发生改变

D.空中飞行的足球,若它所受的力全部消失,它一定沿水平方向做匀速直线运动

答案
收藏

C、足球在空中飞行过程中,运动状态一定发生改变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如图是足球运动员踢足球时的情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如图是足球运动员踢足球时的情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脚踢球使球飞出去,说明力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

B.踢出去的足球能在空中继续飞行,是因为受到惯性的作用

C.踢出去的足球在空中运动状态发生改变,主要是因为受到重力的作用

D.若在空中飞行的足球所受的力全部消失,它将保持静止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踢足球时,脚对足球的力和足球对脚的力是一对平衡力

B.踢出去的足球由于惯性继续向前运动

C.如果所有的力突然全部消失,在空中飞行的足球将保持静止状态

D.当足球静止在水平地面上时,足球具有惯性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在某次足球比赛中,足球运动员用脚沿不同方向踢足球上的同一部位时,足球的运动状态也随之发生改变,该事例·不·可说明………………………………………………………………()

A.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

B.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方向有关

C.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作用点无关

D.物体的运动需要力来维持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下列有关功的说法正确的是()

A.足球在水平地面上滚动时重力对足球没有做功

B.吊车吊着重物使其沿水平方向匀速移动过程中,吊车对重物做了功

C.运动员举着杠铃在空中停留的时间内对杠铃要做很大的功

D.冰壶离开运动员手后,运动员仍然对冰壶做功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下列关于惯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火箭升空时速度增大,惯性增大

B.短跑运动员到达终点时不能立即停下来,是因为运动员具有惯性

C.汽车紧急刹车时摩擦很长,表明汽车的惯性很大

D.足球离开脚后,继续向前运动是由于受到惯性力的作用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下列各种形变,不属于弹性形变的是()

A.苹果落地,泥土地面变形

B.拉橡皮筋,橡皮筋变形

C.踢足球,足球变形

D.拉弓,弓变形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下列关于惯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静止在草坪上的足球没有惯性

B.高速公路汽车限速是为了安全,因为速度截止大惯性越大

C.歼击机投入战斗前要抛掉副油箱,这是为了减小惯性更加灵活

D.百米赛跑运动员撞线后还要跑出一段距离,是由于受到惯性的作用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在体育比赛项目中涉及到了许多物理知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足球守门员比赛时戴的手套表面粗糙,是为了增大摩擦

B.短道速滑运动员匀速转弯滑行时,其运动状态保持不变

C.冰壶离开手之后能够继续向前运动,是因为冰壶有惯性

D.运动员推着冰球匀速滑动的过程中,能量发生了转移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下列运动项目中,不能用惯性知识来解释的是()。 A.射到球门门框上的足球被反弹B.跳远运

下列运动项目中,不能用惯性知识来解释的是()。

A.射到球门门框上的足球被反弹

B.跳远运动员起跳前要助跑一段距离

C.射击比赛中子弹离开枪膛后继续向前运动

D.百米赛跑运动员到达终点时不能马上停下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87~88 题:一般认为,一个职业运动员在45岁时和他在30岁时相比,运动水平和耐力都会明显降低。但是在已退役与正在服役的职业足球运动员中举行的一场马拉松比赛结果却是:45岁的退役足球运动员和30岁的正在服役的运动员在比赛中的成绩没有什么差别。据此,认为一个职业球员到了45岁时运动水平和耐力都会明显降低的观点是错误的。第87题:以下哪项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A.马拉松运动不能充分反映足球运动员的耐力和运动水平

B.退役的职业球员有更多的时间锻炼身体

C.现役职业球员有很多人是有伤病在身的

D.退役球员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在比赛中不惜冒超出自己体能的风险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足球运动员正脚背射门时,下列哪块肌肉不参与主动收缩?()

A.髂腰肌

B.股四头肌

C.小腿三头肌

D.胫骨前肌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