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
B.公安机关印章遗失(或被盗)立案证明、
C.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D.工商部门的证明。
B、开户银行在受理印鉴变更业务时,应同时收回原印鉴卡片(存款人留存联),连同原印鉴卡片其他联次,加盖注销戳记并批注注销日期后不迟于第11个工作日(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已注销的印鉴卡片与相关变更资料一并归入账户资料中保管
C、遗失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出具司法部门证明
D、遗失有权签字人个人名章的,应出具个人遗失申明
E、因单位公章遗失无法在上述证明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