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同一集团下的两个子公司,2×20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专利权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当日,甲公司付出的该项专利权的原价为3000万元(已累计摊销500万元,无减值),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甲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余额为200万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余额为300万元,“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为300万元(均为贷方余额)。合并过程中,甲公司另发生相关手续费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20年1月1日,甲公司资本公积的余额为()万元。
A.500(贷方)
B.100(贷方)
C.400(贷方)
D.300(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