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A.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B.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酬收入,应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D.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A.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B.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的形式出版取得的所得
D.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A.个人不在公司任职仅担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B.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C.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的形式出版取得的所得
E.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B.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的形式出版取得的所得
D.个人不在公司任职仅担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关于稿酬所得项目的征税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B.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C.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D.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F.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取得的收入
C.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
D.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
A.书法家为企业题字获得的报酬
B.杂志社记者在本社杂志发表文章获得的报酬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小说由该出版社出版获得的报酬
D.报社印刷车间工作人员在该社报纸发表作品获得的报酬
A.出版社专业作者发表作品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B.报社记者在本单位报纸上发表文章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C.现场书画收入按“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D.笔译翻译收入按“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偶然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B.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属于稿酬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
A.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B.个人从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
C.某作家将其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
D.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