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背景资料】
某市政桥梁工程,总包方A市政公司将钢梁安装工程分包给B安装公司。总包方A公司制定了钢梁吊装方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由于工期紧、人员紧缺,B公司将刚从市场招聘的李某与高某经简单内部培训组成吊装组。某日清晨,雾气很浓,能见度较低,吊装组就位,准备对刚组装完成的钢桁梁实施吊装作业,总包现场监管人员得知此事,通过手机极力劝阻。为了赶工,分包无视劝阻,对吊装组仅作简单的交底后,由李某将钢丝绳套于边棱锋利的钢梁上。钢丝绳固定完毕,李某随即指挥吊车司机高某,将钢梁吊离地面实施了第一吊。钢梁在21m高处因突然断绳而坠落,击中正在下方行走的两名工人,致使两名工人当成死亡。事后查明钢丝绳存在断丝超标和严重渗油现象。
问题:
1.针对本事故,总分包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说明理由。
2.本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3.本工程施工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哪些?
4.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A.因人为责任原因造成设备丢失、损坏事件发生率为0
B.因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违反控制区管理规定和控制区证件(含门禁)管理规定事件发生率为0
C.监护员100%查验可疑车辆、人员,防止无证无关车辆、人员接近监护区或登机
D.监护员对发生不安全事件,及时上报率为100%
(四)
背景资料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方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0米变更为4.80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结算中申请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1.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