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机主、旧机主,其中任意一人到场即可申请办理
B.若是新机主到场,则提供新机主本人身份证、原机主身份证、且可现场提供发送至手机号码的短信随机码(SIM卡不一定随身带)
C.若是旧机主到场,则提供旧机主本人身份证、新机主身份证、且可现场提供发送至手机号码的短信随机码(SIM卡不一定随身带)
D.营业员查验两份身份证,核实旧机主名下身份证已有5个在用且已实名的号码,本次申请调整为其中之一的号码(否则禁止办理)
E.营业员按“改资料”功能界面,对已实名的手机号码修改实名资料为新机主的身份证
A.系统限制已实名吉祥号码作实名制二次补录
B.吉祥号码在办理阶段对实际办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与OA审批单中办理人信息进行强制校验,如不一致则无法办理
C.一个月内只能对吉祥号码进行一次降档,如申请降档后超1个月未办理则自动恢复标准档位
D.吉祥号码在合约期内可办理停机保号业务
A.存在在途工单
B.已生成携出授权码
C.有和其他用户或融合套餐合账的情况
D.有预约次月生效的套餐
E.非实名制停机号码
F.已签约亲情付业务
A.在原运营商登记的号码使用人本人有效证件(同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
B.有效的携转授权码
C.申请携转的号码相对应的手机电话卡
D.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A.客户申请办理非本人账户电子渠道下挂签约或修改的需双方客户本人同时持有效实名制身份证件原件至交行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B.客户至柜面申请办理非本人账户下挂解约的需由主客户(主卡持卡人)持有效实名制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C.电子渠道下挂业务完成后主客户(主卡持卡人)与子账户之间形成关联关系。
D.客户(子账户)在办理电子渠道下挂业务时可选择下挂渠道但选择的渠道种类不得超出主客户(主卡持卡人)已开通的渠道范围。
E.客户(子账户)申请办理电子渠道下挂签约或修改时若该子账户已下挂至其他主客户(主卡持卡人)下则下挂失败必须对原下挂进行解约后方可申请签订新的下挂协议。
F.主客户(主卡持卡人)可通过电子渠道操作下挂账户在主客户(主卡持卡人)本人电子渠道上办理账户查询、转账支付、投资理财等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功能以系统设置为准。
A.客户提供的假证,不予开户处理
B.同证件下号码户名有错误,与客户确认是否本人名下并对户名进行修订
C.告知用户无法办理
D.让用户打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