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票据中,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法律。
A.出票地
B.行为地
C.付款地
D.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适用付款地法律
A.出票地
B.行为地
C.付款地
D.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适用付款地法律
A.追索权是第二次请求权,对任何签章于票据的人均可行使
B.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候,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C.当持票人为背书人的时候,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D.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前手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C.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D.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A.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B.票据权利是专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C.票据权利在持票人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D.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A.“标准托收”是代理行向农行提供的一种在欧洲境内付款的美元票据托收服务
B.“标准托收”是指农行将票据委托代理行办理托收,代理行将票据提示给付款人,付款人付款后代理行将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贷记农行账户
C.在各种光票托收方式中,“标准托收”适用的票据范围最广
D.采用“标准托收”,能够确切知道票据是否已由付款人付款,但代理行一般对票据背面的风险仍然对农行保留追索权
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被保证人的背书日期为保证日期
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A.因为乙、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甲、丁行使追索权
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付款人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乙在背书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A.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B.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会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C.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对持票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D.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