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行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销售鲜活商品
B. 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
C. 销售积压商品
D. 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ABCD
解析:解析A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由于该项中的“销售鲜活商品”属于前述规定中的第(一)项中的内容,因此,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B项:根据前述分析,该项中的“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属于前述规定中的第(二)项规定的内容,因此,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C项:以低于成本价销售该项中的“积压商品”,属于前款规定中第(二)项所规定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D项: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2款第(四)项中明确规定:“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