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并同时约定该批产品质量保证条款,该条款规定:产品售出后1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甲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根据以往的经验,若出现较小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收入的2%;若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收入的3%。据预测,本年度已售产品中,估计有70%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20%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有10%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甲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当年未发生修理费用。该公司提供的上述质量保证服务属于法定质保,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已知2018年1月1日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期初余额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0。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公司2018年应确认的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金额为21万元
B.甲公司201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5.25万元
C.甲公司在2018年针对产品质量保证所做的处理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为0
D.甲公司在2018年针对产品质量保证所做的处理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