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998年1月,叶某回海南探亲。在叶某回海南的四个月里,陈某与该工厂的另一女孩戴某恋爱并同居。后来,陈某一直在叶某和戴某之间周旋,直至2000年7月叶某、戴某明白真相为止。明白真相后的叶某、戴某为了最后能够嫁给陈某,竟答应三人同居。2001年,叶某、戴某同时怀孕。眼看着叶、戴两人的肚子一天天地大起来,陈某感到麻烦了,赶谁谁也不愿意走。无奈之下,陈某抛出了一个同娶二女入门的想法。这个想法遭到叶某和戴某的极力反对。陈某威胁说:“谁不愿意要夫妻名分的,可以离开。”此时的叶、戴已是大腹便便(叶的预产期是6月下旬。戴的预产期是6月上旬)。为了那可怜的名分,两人谁也不愿意向对方屈服,谁也不愿意退出。终于,一个惊世骇俗的“一男二女同日举行婚礼”的计划在广西省东兴市江平镇某村出笼了。2001年5月上旬,陈某按当地婚俗向亲友们发出了陈某、叶某、戴某三人联名的结婚请柬。他们不顾市、镇两级妇联、司法办和村委干部的劝阻,于2001年5月16日在陈某家举办了婚宴。问题:
1、请运用解释论(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形式解释论、实质解释论;解释方法论等均可)的观点分析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至少运用一组理论加以分析。
2、阐明理由(进行观点展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