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病、事假累计70天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50天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0天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0天
A.旷工不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B.旷工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1天,扣除工资100元,月累计旷工3天,当月奖金无
C.连续旷工2天或月累计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当月工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D.员工年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年度奖励
E.员工旷工可按事假处置
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B.员工累计请事假5天
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D.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B.事假以月岗位工资按日计扣,即月岗位工资/21.75×事假天数。按实际请假天数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奖励(含季度和年终)。当月发放薪酬最低不低于当年杭州市员工最低生活费标准
C.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D.值班(需非工作日值班且证明由办公室提供)可以顶病事假使用,一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