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类变更设计概算由勘察设计单位按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并对工程数量和费用进行增减对照
B.非责任原因的变更设计,属于不可抗力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属于风险包干范围的,按风险包干相关规定处理;其他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用,除相关规定外,由承包单位承担,相关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C.Ⅱ类变更设计单独计取勘察设计费
D.对变更设计中节约投资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E.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后,其费用即可纳人项目概算
A.设计人应根据设计审查结论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
B.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要求修改设计文件时,只能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审批后使用
C.发包人经原设计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
D.由于发包人原因对设计进行重大修改,应另签订合同
E.在未签合同之前发包人已同意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A.使用了何种新技术、新丁艺、新材料、新设备
B.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C.竣工图
D.工程中发生的主要变更和洽商
E.遗留的问题及建议
A.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
B.变更初步设计批复主要专业设计原则的
C.调整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的
D.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的
E.国家、铁道部相关规范、规定重大调整的
背景资料
某院校基建管理处,于2002年10月份,将校建一住宅项目的招标文件委托一家咨询公司编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原则,合同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以固定单价的形式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在投标时不允许调整,投标人只需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给定项目的综合单价。某承包商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以工程造价9000万元,合同工期14个月,质量为合格的条件获得此工程。
双方参照1999年12月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合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情况:
事件一:2002年12月份,钢筋价格由原来的2600元/t,上涨到3600元/t,承包商经过计算,认为中标的钢筋制作安装的综合单价每吨亏损1000元,承包商在此情况下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希望发包人考虑市场因素,给予酌情补偿。
事件二:在2003年的4~5月份出现了“非典”疫情,使本工程停止施工2个月。按合同文件约定,该疫情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工期不得顺延。在10月份,甲乙双方多次磋商,发包人认为工期耽误不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并对现场的实际损失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计算,故书面同意将工期延长2个月,但费用不予补偿。
问题:
1.承包商就事件一提出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事件二中,发包人对工期的延长,是否符合本合同文件的内容约定?
(三)
背景资料
某院校基建管理处,于2002年10月份,将校建一住宅项目的招标文件委托一家咨询公司编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原则,合同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以固定单价的形式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在投标时不允许调整,投标人只需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给定项目的综合单价。某承包商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以工程造价9000万元,合同工期14个月,质量为合格的条件获得此工程。
双方参照1999年12月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合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情况:
事件一:2002年12月份,钢筋价格由原来的2600元/t,上涨到3600元/t,承包商经过计算,认为中标的钢筋制作安装的综合单价每吨亏损1000元,承包商在此情况下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希望发包人考虑市场因素,给予酌情补偿。
事件二:在2003年的4~5月份出现了“非典”疫情,使本工程停止施工2个月。按合同文件约定,该疫情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工期不得顺延。在10月份,甲乙双方多次磋商,发包人认为工期耽误不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并对现场的实际损失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计算,故书面同意将工期延长2个月,但费用不予补偿。
问题:
1.承包商就事件一提出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事件二中,发包人对工期的延长,是否符合本合同文件的内容约定?
(二)
背景资料
某企业(甲方)拟投资兴建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2 000 m2,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招标前己经出齐全部施工图纸,某施工单位(乙方)根据招标文件编制了投标文件,经过投标竞争获得中标。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规定:
(1)合同总价为500万元。
(2)本工程要求工期为160d。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每拖延一天交工,发包方按结算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由于拖延竣工给发包方带来的损失,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结算价的3%。由于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发包方给予工期的补偿。
(3)合同总价包括了完成规定项目所需的工料机费用、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风险费用。乙方在报价中考虑了市场风险因素,无论实际施工情况如何,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4)工程款按月结算。
(5)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由承包人在接到变更洽商通知后14天内,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计价办法,提出变更预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调整。14天内没有提出的,由承包人承担有关费用。②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政策性变化影响造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调整。双方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于2006年6月1日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为加快施工进度,未经设计同意,将原设计的部分灰土垫层改为C15素混凝土,增加费用3000元。
事件二:施工期间因台风迫使工程停工5d,并造成施工现场存放的工程材料损失1.2万元;台风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4000元。
事件三:施工期间钢材价格上涨,因此导致施工单位材料费用增加5万元。
事件四:甲方提出改变部分隔断的装饰材料,施工单位于8月10日收到工程变更洽商通知,按工程变更洽商进行了施工。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由于此项变更增加了施工费用5000元,要求甲方给予补偿。
问题:
1.该工程合同属于何种形式的合同?本工程采用这种合同形式是否合适?为什么?
2.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上事件,是否可以进行相应合同价款的调整?
A.工程管理人员每天对现场情况的书面记录
B.合同分析的结果
C.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程报表、报告、验收结果、计量结果等
D.合同文件,包括洽商变更文件等
E.拟采取的合同措施
如下关于设计变更制度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施工单位根据情况可以修改设计
B.重要工程部位的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洽商
C.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可以进行变更
D.工程做较大变更影响建设规模时需报请原批准初步设计的主管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