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联合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通知》规定,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A.信息登记人、摇号参与人
B.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
C.预约登记人、摇号购房人
D.登记选房人、摇号登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