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口收费车道上增加计重检测设备,当超载车辆进入车道收费系统中显示()。
A.超载车辆
B.超限车辆
C.超重车辆
D.黑名单车辆
A.超载车辆
B.超限车辆
C.超重车辆
D.黑名单车辆
A、当车辆检测线圈发生故障时,如光栅正常时,不影响计重收费操作流程,可立即报修,继续收费
B、当光栅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使用备用车道。若无备用车道,但有车辆检测线圈时,可人工疏导车辆,保持车距2米以上,使用线圈分离车辆
C、轮轴识别器发生故障时,称重设备还可继续判断轴型
D、秤台故障时,无法提供称重数据,应立即报修,此车道只能对客车按车型分类收费。
A、实施计重收费后,现行分类收费标准仍然保留,当计重收费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按计重方式收费时,按车型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B、按照国家和区政府规定,对客货两用四轮货车,按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以5吨为超限标准。
C、对于多轴特大型车辆且手续齐全(已登记办理超限超载运输证明),如能称出重量,则按正常车辆计重收费;如无法称出重量,则切换到车型模式收取通行费。
D、封闭式的高速公路计重通行费尾数实行通行费尾数计算按2退0、3进5、7退5、8进10。
E、为了有效遏制绿色通道车辆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行为,实行计重收费以后,凡是“绿色通道”车辆超限运输的,按超限运输车辆的标准收取通行费。
F、车辆通过秤台时,应从车道中间缓慢匀速通过,时速低于5公里时秤量结果最为准确,突然加速和刹车均会造成称量数据的增加。
B.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收费方式分人工半自动收费和不停车收费。结算方式为“各站收费、统一解缴、按实拆分、按时结算。
C.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对实际称得的车货总重下浮3%进行计重收费;
D.车辆合法装载吨位的判断标准,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规定的超限标准认定
A.车厢容积的85%以上
B.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
C.车厢容积的80%以上
D.违法超限超载
E.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
A.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
B.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不分种类、车辆不分车籍和高速公路出入口,不需要单证;
C.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D.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E.运输的货物不属于农产品(含农产品装载比例低于10%的)属于绿农车严重恶意违规情况之一
A.《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B.《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C.《印发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D.《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